台南市表演藝術類補助申請
已截止

(一)計畫目的

本局為提升表演藝術展演水準,鼓勵本市藝文團體、培育優秀人才,特訂定本要點以提升本市藝文水準之音樂類、舞蹈類、現代戲劇類、傳統戲劇類等表演藝術活動。旨在促進本市文化發展或提升藝文水準有貢獻者,有助於推動表演藝術環境發展之活動。

申請資格
  1. 團體:經向政府主管機關立案之演藝團體、文化藝術財團法人、社會團體、藝術工作室、文化事業機構等,並取得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者。
  2. 個人:中華民國國民,並曾於國內外公私立社教機構展演之個人,績效卓著並獲好評者。
應備資料

(一)基本資料

  1. 申請書、完整計畫書
  2. 切結書、揭露表

(二)專業審查資料

  1. 團體:請檢附相關立案書影本

*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

資源類型
政府補助
計畫屬性
藝術文化與表演、其它、藝文表演、社區參與/地方創生、其他
計畫地點
台南市
截止日期
2025-05-31 17:00:00
計畫狀態
已截止,新年度計畫尚未公告
執行期程

不限


最高補助金額
  1. 補助金額團體以新臺幣 10 萬元為上限
  2. 核定之補助金額,尚需依本市議會預算審查結果而定,本局得視實際情況酌減或停止補助
最低自籌比例

25%

款項給付方式

補助採事後撥款,涉及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

 


類別
非營利組織、個人/其他
組織成立時間
不限、不限

主辦機關
台南市政府文化局
執行單位
藝術發展科
申請方式
紙本送件
計畫官網
歷屆核定名單
全部年度
暫無資料
此名單僅作參考,實際核定名單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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