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計畫目的
本局為提升表演藝術展演水準,鼓勵本市藝文團體、培育優秀人才,特訂定本要點以提升本市藝文水準之音樂類、舞蹈類、現代戲劇類、傳統戲劇類等表演藝術活動。旨在促進本市文化發展或提升藝文水準有貢獻者,有助於推動表演藝術環境發展之活動。
(一)計畫目的
本局為提升表演藝術展演水準,鼓勵本市藝文團體、培育優秀人才,特訂定本要點以提升本市藝文水準之音樂類、舞蹈類、現代戲劇類、傳統戲劇類等表演藝術活動。旨在促進本市文化發展或提升藝文水準有貢獻者,有助於推動表演藝術環境發展之活動。
(一)基本資料
(二)專業審查資料
*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
不限
25%
補助採事後撥款,涉及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